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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将“卖产品”为主转为满足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服务模式

时间:01-29 来源: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80

应将“卖产品”为主转为满足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服务模式

郭金龙在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的背景下,我国养老金融体系建设取得了怎样的成效?有哪些不足?金融业今后在养老金融领域的重点工作方向有哪些?广东金融机构发展养老保险优势在哪?就此,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金龙接受了南都湾财社记者的独家专访。   我国养老金融体系已初步形成  南都·湾财社:在您看来,当前我国养老金融体系建设取得了怎样的成效?郭金龙: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金融体系初步形成,规范化、多元化的产品体系也逐步建立。2023年一季度末,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累计保费规模50.8亿元,投保件数42.9万件,其中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投保超过6万件;养老理财产品共发行51只,累计发行规模1004.9亿元,投资者人数合计46.7万。此外,金融支持养老产业发展的政策力度不断加大。2022年,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明确提出要拓宽金融支持养老服务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满足养老服务机构合理融资需求。鼓励探索以应收账款、动产、知识产权、股权等抵质押贷款,满足养老服务机构多样化融资需求。     我国养老财富储备总量仍显不足 南都·湾财社:您认为我国养老金融体系建设目前存在哪些不足之处亟待解决?郭金龙:虽然我国养老金融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但尚难以满足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广大人民群众高质量养老生活的需要以及对“老有所养”的热切期盼,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制度型养老金替代率与发达国家还存在较大差距。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要基本维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养老金替代率不能低于70%,国际劳工组织的标准是养老金替代率最低为55%。然而我国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仅为45%,与国际标准还有很大差距。与此同时,2022年10.4亿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与者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人数占比超过一半,而大多数省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平均待遇水平低于低保水平。养老财富储备总量仍显不足。截至2022年,我国养老金积累约15.46万亿元,占GDP比重为12%,而2019年OECD的36个成员国中,养老基金占GDP比重平均为49.7%,有8个国家超过100%。其中,丹麦为198.6%、荷兰173.3%、加拿大155.2%、美国134.4%。家庭养老金融资产配置总量不足、多元化程度不高。从居民部门资产负债表视角看,当前我国居民财富中住房等实物资产占比较高,金融资产比重偏低且多元化程度不够。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城镇居民家庭资产负债调查课题组发布的《2019年中国城镇居民家庭资产负债情况调查》显示,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户均总资产317.9万元,其中家庭资产中住房的占比接近七成,金融资产占比较低,仅为20.4%。居民金融资产配置中,银行理财、资管、信托等占比达26.6%,银行定期存款占比达22.4%,而保险、股票、基金等占比分别为6.6%、6.4%和3.5%。从养老金融产品的不同功能来看,以银行理财、定期存款为主的金融资产配置与养老资金积累的长期性、稳健性目标难以有效匹配,也难以有效应对长寿风险、老年失能等养老风险。     应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资养老产业  南都·湾财社:针对上述问题,您认为金融业今后在养老金融领域的重点工作方向有哪些?未来又应如何建立完备的养老产业体系?郭金龙:完善的产品与服务体系是中国特色养老金融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在市场有效的前提下,需求和供给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进行匹配,从而使各方实现效用的最大化。但信息不对称、市场势力不均衡等因素会导致一定的市场失灵,在养老金融领域主要体现在普惠型的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这就要求金融机构转变服务模式,将“卖产品”为主的服务模式向“满足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服务模式转变,将追求短期收益的投资策略向追求长期价值回报转变。具体来说,金融机构应围绕居民养老、银发经济、养老产业等领域创新产品和服务供给。如针对居家护理、社区护理、机构护理等多样化护理需求开发相应的保险产品;进一步规范和促进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发展;开发符合老年人特点的支付、储蓄、理财、信托、保险、公募基金等养老金融产品。与此同时,监管层面应加强对金融机构涉老服务的风险管理和消费者保护,严禁金融机构误导老年人开展风险投资,守好养老“钱袋子”。此外,要加强服务养老产业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养老产业信用担保体系,改善担保机构法律制度环境。创新适合养老产业发展特点的服务方式,拓宽养老产业金融服务门类,研发具有养老产业特色的信贷产品,积极探索应收账款、动产、知识产权、股权等抵押贷款创新,推动养老专项债务融资工具、养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养老信托计划、养老设施租赁等服务平台建设,积极运用政策性金融工具并向中小企业、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等缺乏资金的群体和领域倾斜,培育养老产业。另一方面,要明确养老产业发展方向,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资养老产业,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良好模式。   广东应利用自身优势向养老保险投入更多资源  南都·湾财社:2023年9月底,广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养老保险第三支柱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政策环境、金融产品、金融服务、数据共享等方面明确了12条具体措施,对广东银行保险机构优化养老金融产品服务供给提出更高要求。您认为在养老保险领域,广东这一经济大省有何特点?广东金融机构发展养老保险优势在哪?郭金龙:广东省经济比较发达,民营经济也较为发达,居民收入水平较高,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养老金参与率高,待遇水平也较高,发展个人养老金和养老保险的经济基础雄厚,基础条件较好。广东金融机构应该充分利用这样的优势和条件,大力推进个人养老金和养老保险的发展;向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投入更多资源,创新开展和做强做大有关业务,助力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加快建立养老金融产品体系,大力发展差异化养老金融产品,开发更多基于广东省情,符合群众养老需求,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增值的个人养老金金融产品;落实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各类养老金融产品创新发展,为广大企业及其职工提供更多选择,不断提高职工养老保障水平。    建议设置更多个人养老金投资资产的选择权  南都·湾财社:个人养老金制度自2022年11月实施以来,至今已经落地一年有余。从试点情况来看,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目前还存在哪些挑战?您认为要更好促进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发展,未来的重点发力方向在哪里?郭金龙:从试点情况来看,一年多来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截至2023年底,已有超过5000万人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缴存额估计可能在260亿~270亿元左右。但目前实际缴费人数比例仍然较低,人均储存金额也较少。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旨在通过税收优惠和长期养老金积累鼓励更多人做好未来养老储备,实现这一目标涉及个人养老金参加人员覆盖率和投资回报率两个问题,目前这两个问题都没有解决。另外,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可能扩大中高收入群体与低收入群体养老金待遇差距。我国“基本养老金收入不平等程度”已经很高,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可能产生低收入劳动者参加意愿低于中高收入劳动者的结果,这将进一步拉大不同群体的养老金待遇差距。未来的重点发力方向可以考虑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尽快扩大试点范围,并逐步在全国施行;二是对接近退休年龄的人员等重点人群提高缴费上限和额度,以在退休前多积累一些个人养老金资产;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例如可以设置更多个人养老金投资资产的选择权,总体上设为集合投资资产和个人投资资产两大类,对于没有投资经验的参加人员可以选择类似于企业年金的集合投资资产,既可以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又免去了纠结于选择不同资产的烦恼,等等。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罗曼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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