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国城中村、旧城改造应该怎么补偿?这4大原则一定要遵守
导读:2024年在我国城中村、旧城改造4大原则:1、城中村房屋参照城市房屋补偿的原则;2、无证房不能一刀切认定违建的原则;3、不得降低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的原则;4、被征收人必须自主选择补偿方式的原则。在棚改的带动下,近几年老城旧改、城中村拆迁的力度非常大,催生了大量的拆二代。在老房换新房或者换货币的过程中,一些人大赚了一笔,但也有一些人反而在拆迁后降低了生活水平。这是为什么呢?这可能跟被征收人对旧城改造、城中村拆迁如何补偿的相关法律知识不熟悉,地方违法征收屡禁不止有很大关系。拆迁律师从法律层面结合拆迁实践,为大家科普,旧城改造、城中村拆迁必须遵守的4大补偿原则。1、城中村房屋参照城市房屋补偿的原则拆迁律师接到过很多城中村拆迁的当事人咨询。有一位当事人反映,他们当地农村周围早就被高楼大厦包围了,也位于城市市区,但是在拆迁时却要按照普通农村房补偿,一平方也就2000元,而周边房价早就达到了7000—8000元一平方。拆迁户拿着这个补偿无法在周边城区买上房,拆迁后的生活水平会受到明显影响,这显然不合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因此,城中村拆迁,理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来计算。2、无证房不能一刀切认定违建的原则由于城中村和老城区本身存在就年代较为久远,不少老旧房屋没有房证,既有历史原因也有当初管理低效造成的登记不及时、不完全的原因。因此,对于城中村和旧改中出现的无证房,不能一刀切地定性为违建。应当在尊重历史和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合理补偿。一些地方存在口头“认定违建”,以拆违促拆迁的征收现象,被征收人一定要小心。从认定违建到催告、拆除,需要走完一整套法律流程。被征收人在这其中是拥有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的权利来争取补偿权益的,可不是他们说拆就拆的。3、不得降低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的原则拆迁的目的是为了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完善服务功能,改善老百姓的生活和住房水平的,是立足于公共利益的。因此法律规定,征收不得降低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补偿主要包括这四块内容,一项也不能少:(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参考周边同类房屋的市场价值);(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4)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补助和奖励。这四块补偿相加,应当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不得降低,并略有改善。那些拥有合法房屋,却在旧改中越拆越穷的,基本都是违背了这一补偿原则。4、被征收人自主选择补偿方式的原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也就说,要房还是要钱,应当由拆迁户说了算。当然,实践中也发现,一些地方在提供补偿方式时“暗做手脚”,地方想要去库存时,就故意将产权调换设置的相对合理;而对货币补偿设置过低的标准,地方想要引导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时,又故意将产权调换设置的不合常理,安置地点非常偏远。这都是不合法不合理的。根据法律规定:货币补偿应当参考评估时点周边同类房屋的市场价值。因此,不能故意设置过低的补偿标准。因旧城区改建,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所以,拆迁后安置地点明显过于偏远,这是不合理的。拆迁律师提醒各位被征收人:拆迁改造的理由或许五花八门,但征收补偿安置的原则必须符合上述四个原则。当咱们遭遇不合法不合理的房屋拆迁时,应当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信息由网络用户发布,本站只提供信息展示,内容详情请与官方联系确认。